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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再出重拳整治“四小车”违法行为

来源: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10-20

   7月28日开始,杭州警方对城区“四小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再次开展全面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行动至年底结束。“四小车”指的是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非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杭州市公安机关、交通运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近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四小车”的违法行为展开了持续不断的整治,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2009年,杭州市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整治160余次,依法查处“四小车”各类违法行为14.18万起,暂扣违法车辆73375辆,其中暂扣摩托车72842辆。今年截至目前,已开展整治51次,依法查处“四小车”各类违法行为6.05万起,暂扣违法车辆19896辆,其中暂扣二轮摩托车19501辆。然而,仍有部分车主在违法行驶和非法营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并衍生了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且在管理中发生多起暴力抗法事件,性质极为恶劣。为有效遏制“四小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暴力抗法行为的发生,并从重从严打击、处理一批涉及“四小车”的黑恶势力,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治安隐患,杭州市公安局决定自7月28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集中整治。“四小车”集中整治行动将重点锁定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及地点。整治对象包括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悬挂外地牌照违法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四小车”,非下肢残疾者驾驶残疾人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在被查处中有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针对“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的重点时段,场站、景区、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周边以及城郊接合部等活动频繁的重点区域,各交警大队会同治安、刑侦、特警等部门组成的整治小分队,开展辖区内的日常整治工作;对车站、码头、商品市场以及城郊接合部作为整治重点区域,组织小分队长期驻守整治。各交警大队在开展联合执法的同时,对现场查处的车辆一律按照“五个必查”(即:核查车辆驾驶人基本信息、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是否存在被盗抢情况、车辆和驾驶人是否有交通违法信息、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的要求,强化管控力度,为落实长效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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