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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深化公安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10-20

   6月9日,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深化我省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上,传达了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公安部组织对我省11个市、90个县区该项工作集中督察情况反馈,听取了我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厅党委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研究确定:一是收回外借警车和警牌。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关于抓紧收回外借警车和警车号牌的通知》要求,根据“谁借出、谁负责收回”的原则,在6月底之前收回全部外借警车警牌。二是限制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按公安部要求,逐步减少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研究限定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具体情形,规范协警、专职驾驶员驾驶警车行为,特别是在执行侦查、警卫、交通管理、押解嫌疑人等任务时,必须由民警驾驶警车;加强组织对全省民警驾驶警车的技能考试与培训;进一步完善、规范警车准驾证的发放制度,对申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省公安厅规定进行审查、考核。三是严把涉案车辆的扣留、扣押关口。进一步完善涉案车辆管理的规定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中扣留、扣押物品程序的监督、检查,实行问责制度,有效防范和杜绝随意扣押、处置及违规使用涉案车辆的事情发生。对拒不按时接受处理或无法通知的车辆,按有关规定进行拍卖、解体或报废。四是规范警车外观喷涂。近期组织对制式警车外观喷涂问题开展一次清查,对喷涂不规范的,限期整改。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厅专项治理办公室积极与省委政法委沟通汇报。省委政法委要求各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于6月底前,将各级政法委使用的警车全部退还公安机关或改为地方民用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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