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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严查“毒驾”,交警执法将配备吸毒唾沫检测工具

来源: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3-03-06

“毒驾”猛于虎,因此新交规对“毒驾”实行“零容忍”。不久前,海曙交警联合禁毒部门开展了宁波市首次“毒驾”整治。今年大年初一,鄞州一起死亡车祸再次为世人敲响了“毒驾”的警钟。日前,宁波市公安局发文要求各地交警部门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识别“毒驾”违法的水平,并配备吸毒现场快速唾沫检测工具。

大年初一早上6时许,他们接到市民报警,称在云龙镇甲汪公路上发生一起轿车单向事故。交警立即赶到了事发地点,因为正值大年初一,道路上没多少车辆在行驶,路况很好,但事故轿车就是逆向撞在了对向的桥墩上。撞击很猛烈,整个车头完全变形了。而现场痕迹却显示,事发前车辆并未采取紧急措施。这个事故让处警想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交警第一时间把驾驶员送往了最近的明州医院,尽管医院方面进行了抢救,但最终还是没有救回这名男子。事后,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死者进行了血检。2月18日,检测结果出来了,死者生前吸食过类似冰毒、K粉、摇头丸等毒品,极有可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了幻觉。

据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由此可见,“毒驾”的危害性远比“酒驾”严重得多。

公安部令第123号《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以及属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性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均予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截至去年底,全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吸毒史的宁波籍人员有800余人。从去年9月1日开始,已有93人因为涉毒被吊销了驾驶证。

宁波市公安局已发文要求各地禁毒、交警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对“毒驾”违法情形的判断识别、吸毒检测技术等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公安交警识别“毒驾”违法的水平,并为交警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吸毒现场快速唾沫检测工具,严查“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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